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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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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党务工作的 重要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2021-03-30

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党务工作的

重要工作提醒

 

根据工作安排,明年全市将开展“党务干部大训练、基础工作大提升”活动,切实解决部分基层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有效落实,推动基层党务工作全面进步、全面夯实。

一、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工作。经对部分市管党(工)委上报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查看和日常工作了解,大多数单位已对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市里将不再对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样式进行同意,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组织生活记录簿进行规范。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内容方面除了对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记录以外,还要注意做好未参会人员相关工作。一方面,要安排人员及时将支部活动内容告知未参会人员,另一方面,会后要采取送学、补学等多种方式对未参会人员进行“补课”,以上情况也要在记录中进行体现。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党支部档案工作。本通知下发之后,各直属党(工)委要逐一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面筛查,系统进行整顿,指导和帮助所有基层党支部建立以下7种档案。

一是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档案。内容:各市管属党(工)委要根据要求对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簿规范,记录内容要准确、清晰,坚决杜绝出现党务与村务居务业务等内容混杂、记录混乱、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是建立党支部自身档案。内容:根据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手册制定支部工作档案规范目录,把支部换届相关资料、支部六项制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台账(包括困难党员台账、建国前老党员台账、流动党员台账等)等纳入支部工作档案,并根据实际要求,不断完善,实现党支部工作的接续传承。其中,建立党员台账的同时,建议党支部参照“灯塔——党建在线”《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对每名党员进行信息采集,并由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是建立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档案

四是建立支部谈心谈话工作档案。内容: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2次。

五是建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档案。内容:包括日常党员党费缴纳、上级及本级党费公示、开展党费自查等相关材料。

六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及其他发展过程中需党支部留存的材料。

七是建立村居、“两新”组织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档案。

三、关于开展党务培训工作。市管党(工)委要结合实际指导所属基层党委(机关、国企、学校、镇街等)开展党务干部大培训工作。改变培训方式,扩大培训人群,培训范围扩大到支部普通党员,挑选有经验的党务干部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发展党员、党费、支部建设、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进行培训,不断扩大党务力量储备。特别是街道党工委,要精心挑选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党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员等),以街道为单位加大党务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服务街道的党务工作队伍,力争通过半年时间,让每个街道的党务工作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市委组织部将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本通知提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计入各单位年终考核。


关于规范党支部基础工作档案的通知

 

各市管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处):

为巩固深化党支部建设提升成果,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请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健全完善以下基础工作档案:

1.组织生活档案。主要包括“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的方案、记录、照片等内容。记录应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要议程及决议等内容。特别是要记录向未参加支部活动人员通报会议精神、督促补学等内容。各直属党(工)委应为所属基层党支部配备组织生活记录本。

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建议单独记录。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至少开展1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等。党支部要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主题党日的新要求,抓好规定动作落实,不能有漏项。

 2.换届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党支部成立的请示批复及选举相关资料,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届内委员空缺补选以及申请提前或延期换届的请示批复等相关资料。

3.工作制度档案。主要包括议事决策、“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党务公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等制度。

4.党员台账档案。主要包括:①直管党员台账(姓名、性别、民族、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转入时间、本人及家人联系方式、是否流动党员、备注);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字);③困难党员台账;④流动党员台账(流入党员、流出党员)等。

5.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档案。主要包括工作通知及方案、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党支部问题清单、党员测评表及测评情况汇总、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果、测评结果运用情况等资料。上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6.谈心谈话档案。主要包括:①党支部书记同支部委员、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党员谈心谈话情况;②党支部对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情况等。

7.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档案。主要包括:①每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基数资料;②党员党费交纳记录(党员应按月、足额、及时缴纳);③中央、省、市等党组织管理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公示资料,本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和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公示资料;④每年开展党费自查情况材料等。

8.发展党员档案。主要包括:①申请入党人员台账、入党积极分子台账、预备党员台账;②入党申请书;③党支部书记与新递交入党申请人员谈话记录;④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党员群众推荐、表决票及统计结果;⑤发展党员公示材料;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提交的思想汇报;⑦党支部向基层党委请示、备案报告及相关批复;⑧发展党员过程中形成的其他重要资料。申请入党人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逐人单独建档,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9.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档案。主要包括: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②纳入量化积分管理党员名册、不纳入量化积分管理党员名册及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批复;③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台账;④党员个人积分申请、积分汇总公示等重要过程性材料等。

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其他领域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推进。

10.集中性教育档案。主要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集中性学习教育资料。

11.党务公开档案。主要包括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对党支部有关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情况公开的相关资料。

12.其他工作档案。其他需要存档的工作资料。

各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对基础工作档案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新的形势要求,提醒各支部及时完善新的档案。街镇和单位基层党(工)委要为党支部健全完善基础工作档案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市管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党支部基础工作档案建设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其作为评选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的重要内容。原则上,4月底前全市所有基层党支部均应健全完善基础工作档案。

 

 

 

 

                                                             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5日